网站首页 小常识 美食 教育 生活 数码 经验
当前位置:维基百科吧 > 经验 > 

关于宋朝宰相制度的资料

栏目: 经验 / 发布于: / 人气:2.57W

关于宋朝宰相制度的资料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体有五次变动。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丰以前。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恢复唐九年级省制度,置三省长官为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用尚书左仆射、右仆射代行尚书省的职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间,蔡京任宰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又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改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又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照旧。除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的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