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之訴裁定駁回的幾個原因:
1、時效要件。
2、提起事由法定性。
3、立案審查。
4、適格的原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