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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人和複核人可以同為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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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人和複核人可以同為一個嗎

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以同為一個。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特別是收到一些相對企業來説大額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時,開票人和複核應按嚴格要求分為不同的人。

開票人:

開票人又稱發票人。票據的當事人。即在各種有價證券(主要是本票、匯票和支票)上簽名發行證券的人。發票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銀行、商店及公司企業。由於開立的票據性質不同,付款的方式不同,因而發票人也不同。在本票,發票人即自己承諾付款的人,為本票的主債務人。採用發票人方法的目的在於使票據發行或結算過程中債權或債務人清楚、明確,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發票人必須記載在票據之上,並在票據上簽名,如為法人,則由其授權人的簽名。發票人是票據債務人,負有付款或擔保付款的義務。

Tags:開票 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