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設為公辦多用於獨立學院轉設話術上,一般獨立院校成規模氣候之後會脱離母體學校,真正獨立出來,成為公辦的院校。獨立院校就是民辦企業與國家重點大學合作辦學的院校,又不同於完全民辦的高校。
獨立院校在辦學和管理上首次提出“五個獨立”,即獨立學院校本部相對獨立、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頒發證書、有獨立的校園、實行獨立的財務核算,從而賦予了獨立學院確切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