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為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户,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