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賠償標準如下:
1、水田、水澆地、菜地18000元/畝;
2、旱平地14000元/畝;
3、旱坡地11000元/畝;
4、林地3400元/畝(含國有和集體林地5%管理費);
5、荒灘荒坡地不補償;
6、拆除房屋宅基地按水田標準補償,佔用鄉、村道路按旱平地標準補償;
7、青苗補償費800元/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