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的民事責任有下列幾種:
1、出資不實的股東轉讓股權後,並不能免除其補繳責任,需繼續承擔。
2、出資不實的股東轉讓股份後,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對出資不實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