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相關的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般處最低兩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組織偷越國邊境的人數眾多等,處最低七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