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號,中文字句裏的標點符號,形式是小圓點,用於引起讀者注意的符號,使用時,若是橫文則在想要着重突出的字句的字體下方中央打點,直排時則標在字的右側中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要求讀者特別注意的字、詞、句,用着重號標明。在香港,着重號通常只用在教科書或教材中,使用方法和中國大陸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