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房屋、建築物20年;飛機、火車和其他生產設備等10年;電子設備為3年等。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