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立遺囑的年齡規定如下:
1、18週歲以上的公民所立遺囑一般有效,但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除外;
2、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所立遺囑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