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能報銷,鐵路部門出具的車票、區段票、代用票、客運運價雜費收據、退票費報銷憑證、退票報銷憑證、定額票、手續費等運輸票據,具有發票屬性,可用於報銷。
【法律依據】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四條,車票應在承運人或銷售代理人的售票處購買。
在有運輸能力的情況下,承運人或銷售代理人應按購票人的要求發售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