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法院可以登記離婚財產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