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公安部123號令作出了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記12分的規定。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酒後駕駛營運或非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並處罰款2000元。B型駕駛證,通過學習和考試後,還要降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