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組的流程如下:
1、提出資產重組的申請。
2、受理。
3、審查。證監會辦公廳受理處統一負責接收申報材料,對上市公司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4、反饋和反饋回覆。在發出反饋意見後,申報人和中介機構可以就反饋意見中的有關問題與證監會上市部進行當面問詢溝通。
5、提交重組委審議。
6、重組委通過方案的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