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的生效要件包含以下:
1、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2、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3、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
4、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六條【要約的生效】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