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和醉駕都屬於酒後駕車,對於行為人的機動車都是扣除十二分,但是醉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不可以重新考試,飲酒駕車就沒有這個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