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適合君主立憲制。
真正導致中國不合適君主立憲制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二:一是大清統治者不願放權,直接導致了他自身的滅亡。第二點的原因。二是地方實力派不願放權。
君主立憲制,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