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如下:
1、在規定的最長年限內,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學環節的考核,考核成績合格,畢業或學位論文答辯通過。
2、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3、規定的最長年限內,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學環節的考核,考核成績合格,但畢業或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且未獲批准補行答辯者,准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
4、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