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處警工作規則》中沒有規定派出所應該在接警後多長時間內出警;
1、《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了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求助和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台處警指令後,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對其他非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處警民警應當視情儘快處理。
具體依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規定如下:
2、第十條110報警服務枱應當及時下達處警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枱發出的處警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的處置。
3、第十一條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求助和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枱處警指令後,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對其他非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處警民警應當視情儘快處理。
4、第十二條對緊急和非緊急報警、求助的出警時限,由城市和縣級公安機關根據市區或者城鎮規模、警力資源和道路交通狀況等情況決定並予公佈,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