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之後的房產分為以下情形:
1、繼承或贈與所得的房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2、婚後共同出資買房的,為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