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規定,對鄉鎮基層工作人員進行的補貼是屬於工資福利支付,補貼也屬於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