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剛剛流產的婦女,若違反了治安管理法規,公安機關會對其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但是一般不會對其執行,可能會採取其他方式予以執行。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