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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尋釁滋事損壞個人財物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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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尋釁滋事損壞個人財物怎麼判

尋釁滋事加累犯要判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