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後,丈夫的財產變成了遺產,可以發生繼承。
丈夫沒有遺囑的,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丈夫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