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徵税對象分類,分為對流轉額的徵税、對所得額的徵税、對資源的徵税、對財產的徵税、對行為的徵税。
2、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權限分類可分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3、按税收與價格的關係劃分,税收可分為價內税和價外税。
4、税收按其負擔是否易於轉嫁分,可分為為直接税和間接税。
5、税收按其計税依據的不同,可分為從價税和從量税。
【法律依據】
《憲法》第5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税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