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1、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2、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蒐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蒐集其經營證照複印件、銀行帳户、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蒐集其身份證複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
3、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
對於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瞭解其經營情況、瞭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於欠債的自然人,可以瞭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瞭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
4、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製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