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上坡扣分標準為:
1、車輛停止後,汽車前保險桿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於樁杆線上,且前後超出50釐米,不合格。
2、車輛停止後,汽車前保險桿或者摩托車前軸未定於樁杆線上,且前後不超出50釐米,扣10分。
3、車輛停止後,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釐米以上,扣10分;車身距離路邊緣線50釐米以上,考試不合格。
4、車輛啟動後,車身後溜30釐米且不超過50釐米,扣20分。
5、車輛啟動後,車身後溜50釐米,考試不合格。
6、坡道熄火,扣20分。
7、車輛停止後,30秒內未啟動車輛,超時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