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賬簿的印花税,分別按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計徵。資金賬簿應納印花税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實收資本金+資本公積金)×0.5‰,其他賬簿應納印花税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賬簿件數×單位税額
2、產權轉移書據應納印花税的計算公式:應納税額=產權轉移書據金額×0.5‰;
3、權利許可證照應納印花税的計算公式:應納税額=證照件數×單位税額.對同一憑證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的,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按適用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並按合計税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應按其中最高税率計算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