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0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果業主無法出示由規劃局出具的建設工程許可證,就是違法搭建。
常見的違法搭建行為:
1、一樓天井裏的頂棚
2、屋頂露台上的陽光房
3、二樓平台上的自建房
4、商鋪平台上的花架
在一樓小院裏帶陽光房正符合違法搭建的第一條,因此一樓小院帶陽光房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