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自己的常用聯繫人及電話號碼。按照團章的規定,團員由一個基層組織轉移到另一基層組織,需要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團員因畢業或工作調轉,離開我校,須持團員證(校不再使用介紹信)及時辦理組織關係轉出手續,如無特殊理由,超過半年者,不予辦理。在辦理團的組織關係轉出手續時,要查驗團員證的使用情況、保管情況、團費收繳情況。連續六個月不繳納團費者和上次註冊到辦轉出手續時間超過十五個月者,不予辦理。沒有團員證者,不予辦理團的組織關係轉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