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業防護服有全身防護型工作服、防毒工作服、耐酸工作服、耐火工作服、隔熱工作服、通氣冷卻工作服、通水冷卻工作服、防射線工作服、勞動防護雨衣、普通工作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範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