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是可以返還彩禮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作出瞭如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