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求其他家庭成員幫助,如果爸爸有暴力傾向,就尋找媽媽或者爺爺奶奶、叔叔阿姨的幫助,及時制止父親的家庭暴力。
2、尋求周圍鄰居的幫助,如果被父母家暴,可以敲對面熟悉的鄰居家門,讓領居幫助自己,制止家庭糾紛,化解矛盾與暴力。
3、尋求居委會、村委會幫助,可以向居委會或村委會等等家庭民事糾紛調解部門反映,讓他們幫忙做好父母的工作,讓父母反思自己的教育行為。
4、尋求警察的幫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