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金國貞佑二年(1214年),直沽寨;
元朝改直沽寨為海津鎮;
明建文二年(1400年),朱棣改名為天津,開始築城設衞,稱天津衞;
清朝順治九年(1652年),天津衞、天津左衞和天津右衞三衞合併為天津衞;
雍正三年(1725年)昇天津衞為天津州;
雍正九年(1731年)昇天津州為天津府,轄六縣一州,分別是天津縣、靜海縣、青縣、南皮縣、鹽山縣、慶雲縣、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