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馴養繁殖許可證》:
1、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
2、具備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金、人員的技術。
3、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證。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不批准發放《馴養繁殖許可證》:
1、野生動物資源不清。
2、野生馴養尚未成功或技術尚未過關。
3、野生動物資源極少,不能滿足馴養繁殖種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