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是可以分期的。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處罰原則有:
(一)法定原則
(二)公正、公開原則
(三)一事不再罰原則
(四)結合教育原則
(五)民事刑事責任適用原則
(六)申訴和賠償原則
(七)處罰追究時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