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賬本,包括日記賬、總賬和明細賬,若是電腦記賬還要賬套文件;
2、憑證,從開始記賬那月開始到結束記賬時止,每月一本或幾本;
3、報税資料,如納税申報表回執、國地税報税密碼;
4、發票抵扣聯、發票章、空白髮票、領購本等;
5、合周協議等其它資料;
6、交接時要準備一份交接清單,註明以上資料和報完哪個月的税及其它需要説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