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
在一般情況下保釋金是會退還的。
犯罪嫌疑人在保釋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保釋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釋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保釋人的義務: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