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高中是普通高中。民辦學校和非民辦學校是從辦學主體上來區分的。民辦學校有以下三個明顯特徵:
1、舉辦人不是國家機構;
2、資金來源於非國家財政性經費;
3、面向社會舉辦學校,也就是面向社會招收學生和學員,服務於不特定的羣體和公民個人,而不是隻招收某個團體、企業、行業、系統和特定羣體的人為學生或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