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表的具體編制方法,首先是結計總分類賬各賬户的借、貸總額及餘額,然後選定試算表的格式,再依格式匯列,其主要步驟如下:
1、將選定的空白試算表取出,填注編制試算表的日期。
2、依總分類賬各賬户的編號、名稱,順序列於類頁及會計科目欄。
3、將總分類賬各賬户借、貸方總額或餘額,依試算表的格式,分別記入各該會計科目,同行的相應金額欄內。
4、然後就表內借、貸總額或餘額各欄,的金額數字相加求其和,以驗算其合計數是否借、貸平衡。
5、如無抄寫、結計錯誤,則其加計的借方總額與貸方總額,借方餘額與貸方餘額的合計數,必然相等;然後填入試算表最後一行,或最後一筆賬項的下一行,並在同行會計科目欄,加註合計字樣;最後,在金額欄的合計數上畫一單線,表示相加;在合計數下畫雙線,表示試算完成,並正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