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補辦必須要帶上户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户口簿。
如果身份證與户口本都丟了,可以到居委會開證明後到公安局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