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人而異,但是交往無所謂標準,男女雙方覺得合適就可以,按照中國的社會習慣一般男方會支付大多數費用或全部費用,但是隨着社會進步男女平等深入人心,男方不必每次都承擔大多數費用。
2、如果一方經濟條件不好,另一方經濟條件優秀則可以多出一些錢,但要考慮到經濟條件不好的一方的自尊心。
3、雙方經濟條件相似,應該自行協商,量力而為,如果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那麼財產方面不分你我,不必斤斤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