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起源:
在古代,當時工匠將其簽字或“標記”印製在其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時至今日這些標記演變成為今天世界通行的商標註冊和保護制度。
概念: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修正》規定:能將自己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和服務區分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聲音、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