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2年複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複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複審申請。複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籤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延長複審期限。
複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複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註銷。
法律依據: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2年複審一次。持證人員應當在複審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複審申請。複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籤章。對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並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延長複審期限。
複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複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