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的各種會計書籍中,會計的主體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能動的認識和改造會計客體的“會計人”;
2、單獨進行核算的經濟實體(企業);
3、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單位;
4、具有獨立資金和經營業務,單獨進行核算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