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申報的時候都是在一個季度的次月十五號前。例如:第一個季度(1~4月),申報時間為:4月15日前。
過了申報時間的話,需要寫個情況説明,説明什麼原因。有些税局不會進行罰款。各地制定的一不樣,但有些會罰款,但一般不超過2000元。
不罰款的理由當地税務機關人員説的才有用。
拓展資料:
辦理時限:
(一)納税人辦理時限
1、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的税款,按年計算,由納税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0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税務機關報送納税申報表。納税義務人在一年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每次所得後的15日內預繳,並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
2、實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納税人應在次月15內辦理預繳納税申報,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
3、實行核定徵收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辦理納税申報。
(二)税務機關辦理時限
報送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受理後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