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買賣房屋的個人所得税有着一定的徵收標準,納税義務人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所取得的個人。納税範圍個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所得適用税目,税率根據現行規定,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適用於比例税率,税率為20%。目前,應納税額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税率(20%)。應納税所得額的確定應納税所得額=出售價-房屋原值-合理費用出售價,指的就是個人出售自有房屋所獲得的全部收入,而且若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由徵收機關按照市場參考價格來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