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小常识 美食 教育 生活 数码 经验
当前位置:维基百科吧 > 经验 > 

裁减人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栏目: 经验 / 发布于: / 人气:9.57K

裁减人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