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小常識 美食 教育 生活 數碼 經驗
當前位置:維基百科吧 > 經驗 > 

離婚後彩禮是共同財產嗎

欄目: 經驗 / 發佈於: / 人氣:3.64K

離婚後彩禮是共同財產嗎

1、如果男方給予女方的結婚彩禮,發生在領證之前,不管是給女方的還是給女方家庭的,此時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認定。

2、若是給付的彩禮是在領證之後,同時也是給予了女方或者用來置辦結婚用品了,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可以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定性。

3、要是彩禮是給女方家庭的,則就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